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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
劳动合同制护理专业人员招聘简章
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招聘岗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的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④其他证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相应技术专业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仓市浏河镇郑和东路20号,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602)(医院门诊四楼)
4.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2日起至2023年08月31日(周六下午、周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
1.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615418;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2.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公示栏等途径对外发布。
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1日
太仓市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因业务工作需要,太仓市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药剂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需药士以上资格(2023年毕业除外)。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其他证件(资格证书等);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3.报名地点:太仓市城厢镇县府西街73号,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行政办公室。
4.网络报名可将需递交的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64629757@qq.com;
5.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08月31日下午16:00(周六下午、周日休息)。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其他
1.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531119;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2.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等途径对外发布。
太仓市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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