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已开始申报,申报类别包括“区域重点产业专项”和“未落户项目”两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域重点产业专项
主要支持各地区根据已核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该专项以市、县级市(区)联动方式组织,各地区核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不少于10项。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项目与区域重点产业方向高度相关,为地方重点产业“强链补链”亟需的重点领域,可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5)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于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且未申报过本年度第一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
未落户项目
一、未落户项目-海外人才
未落户海外人才主要支持掌握领先技术,拟回国后来苏州创业的人才(含非华裔外籍人才)。优先支持拟全职来苏州创业的人才。申报条件如下: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国内时间不超过3年(2020年7月1日后回国);
(3)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技术水平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自主创新产品并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4)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人才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二、未落户项目-青年创业领军人才
优先支持在光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智能车联网、机器人及数控机床、新能源、电梯、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等16个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及脑科学、元宇宙、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优秀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尚未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2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负责人获得青年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创办企业,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必须自然人直接持股);
(4)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申报团队须已获得各县级市(区)领军人才资格(各地须提供认定佐证材料)。
三、未落户项目-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光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智能车联网、机器人及数控机床、新能源、电梯、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等16个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及脑科学、元宇宙、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落户苏州后,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其中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已获得社会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6)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项目为拟来苏州创业的团队,应在获得重大创新团队认定资格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申报受理方式
经人才(及企业)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1. 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suzhou.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8月1日开放填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各地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通知附件。
2.未落户项目:申报人进行线下申报,按要求填写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按照项目申报书、附件佐证材料的顺序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名统一格式为“拟落户县级市(区)+项目技术领域+领军人才姓名”),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拟落户县级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上报。
集中受理时间
1.区域重点产业专项、未落户项目-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项目-海外人才,材料集中受理时间:8月1日-8月25日17:00。
2.未落户项目-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材料集中受理时间:8月1日-8月31日17:00。
其他事项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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