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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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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1 0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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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扩大到21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包括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等内容。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办法》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公安部公布了10项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便利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10项新措施包括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等,涵盖车驾管办牌办证、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违法处理等。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实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6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疏散出口门、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0.80m。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

  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北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

  江苏省首部医保领域的专项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了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应当依法缴纳基本医保费。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6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管理办法》明确,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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