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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视角下的园林,苏州园林主题国际摄影大赛启动

文章来源:引力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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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2 14: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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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主办的“‘大家’的园林,世界的瑰宝”2023 苏州园林主题国际摄影大赛正式启动,大赛3月21日起至3月31日,面向全网、全球征集摄影作品,期待大家通过摄影作品的方式分享独特视角下的苏州园林。

  苏州园林历史文物、苏州园林景观、苏州园林人物与动植物、家中/生活中的园林元素、“你”与园林的故事等一切能够体现“大家”的园林理念的摄影作品(设备不限)均可参赛。

  为了拓展观察苏州园林的视野,本次活动在常规组之外特设“青少年组”、“国际友人组”投稿专区,欢迎大朋友、小朋友,老苏州、新苏州,以及喜爱苏州、喜爱园林的国际友人投稿。

  入选作品除获得丰富奖励外,还将于“‘大家’的园林,世界的瑰宝”北京线下同名展览展出,赶紧投稿参赛吧!

  (苏报融媒记者 张丫 通讯员 毛秀国)

  大赛细则

  一、活动时间

  线上征集:3月20日-3月31日

  作品评选:4月1日-4月4日

  入选公布:4月7日-4月11日

  二、面向群体

  全球摄影博主、摄影爱好者、园林文化爱好者;

  特别开设青少年(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国际友人参赛组别;

  三、入选设置

  共评选72件入选作品。

  奖励机制:

  1. 一等奖10件,稿酬8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2. 优秀奖50件,含人气奖20名(微博、小红书各10名),专业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

  3. 特别奖12件(特别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国际友人组,每组3件),颁发特别荣誉证书;

  4. 入选作品将在北京线下图片展集中展示;

  5. 作品入选后将录入“苏州园林图库”永久保存。

  *所有投稿作品均有资格竞争一等奖及其奖励。

  *人气奖说明:截至3月31日23:00,小红书参赛笔记点赞收藏总数前10名;微博参赛博文点赞转发总数前10名。

  *对于入选、入库图片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享有其使用权。

  四、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网络报名,无需报名费用。

  以下两种参与方式任选一种即可,不可重复报名。

  1、微博互动+邮箱投稿:

  请投稿者将按参赛要求创作的摄影作品连同活动参与信息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

  suzhougardens@taskforce-china.cn

  (邮件主题以【“大家”的园林+作者姓名+创作地】进行命名);并将参赛摄影作品发布于微博平台,于正文中@苏州园林并带话题#大家的园林,即视为报名成功。

  2、小红书笔记+邮箱投稿:

  请投稿者将按参赛要求创作的摄影作品连同活动参与信息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

  suzhougardens@taskforce-china.cn

  (邮件主题以【“大家”的园林+作者姓名+创作地】进行命名);并将参赛摄影作品发布于小红书平台,于正文中@大家的苏州园林并带话题#大家的园林,即视为报名成功。

  五、评选流程

  作品提交时间截止至3月31日23:00。

  专家评选:一等奖与专业奖由权威专家进行评审;人气奖依据互联网平台互动数据排名决定。获奖公布:获奖名单将在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官方微信苏州园林官微、官方微博@苏州园林及小红书账号@大家的苏州园林公布。

  六、其他说明

  1、全球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鼓励组照及近期创作的作品。

  3、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每位作者选送数量不超过9幅。

  4、主办方邀请摄影、园林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人;如作品同时满足评审委员会评选专业奖标准及人气奖排名,将仅计入专业奖组别。

  5、本展览征集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高品质数字文件。入展图片作品需提交不低于5MB、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如使用手机拍照请注意保留EXIF数据)的大尺寸数字文件。请投稿者务必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所有入选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在杂志、出版、宣传、展示、展览、放映和网络传播等方面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投稿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在本活动的推广、推荐、宣传、传播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作品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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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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