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3月18日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参观游览景区。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优待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不含预付费定制公交)、地铁、有轨电车;
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见附件),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优待景区目录
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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