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全国首部法治建设综合评价指引《苏州市法治建设评价指引》发布,将为苏州基层强化法治建设提供工作指引,也为其他地区提供相关借鉴经验,着力解决基层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指引》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指引》分为理论指引、政治方向、重点突破、实施路径、协同保障五大部分,包括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涉外法治建设能力等17个领域,涉及59个方面、200项具体指标,主要涵盖了推进市县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的基本原则、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加强督办落实的协同保障机制等内容。
《指引》与不久前印发的《苏州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共同构成推进市县法治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据介绍,《指引》具有鲜明苏州特色,既体现“自加压力”的实践勇气,以最高标准、最严举措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各项任务进行量化,又体现“先行先试”的创新水平,对一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依法治理进行了研究探索,还将近年来法治建设的一些经验做法,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机制、推进智慧审判和数字化执行、创新法治督察方式方法等特色亮点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制度固化,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数字化评价。(记者 王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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