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苏州新闻 > 正文

苏州中院发布服务保障稳就业12项举措

文章来源:看苏州客户端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2-20 15:22:58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时政专稿 记者:张恺、陆劲云】  

  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服务保障稳就业12项举措。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妥善审理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等。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冬梅表示,12项举措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着力点:第一,更加强化“劳企双保护”司法理念;第二,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稳就业政策;第三,重视支持新的就业增长点;第四,持续优化劳动争议化解效能效果。

  全市法院将以这12项举措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稳就业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企共赢,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更加强化“双保护”司法理念

  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重,平衡好为用人单位减负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就业稳定,为用人单位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创造条件。紧紧围绕苏州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竞业限制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依法服务保障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全力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等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稳企稳岗。

  2、支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

  准确理解和参照适用政策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妥善审理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被责令补缴的行政案件。妥善审理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劳动者主张缓缴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的,依法审慎处理。

  3、支持政府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依法维护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等相关劳动权益,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在全市法院开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依法适用先予执行。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机制作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全面融入苏州。

  4、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牢固树立“产城人”融合工作理念,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加强高端人才引聚。依法支持实施“百校进苏”“千人留苏”等行动,为持续打造“人到苏州必有为”品牌提供保障。保护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权,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依法审理涉就业见习纠纷案件,妥善认定涉就业见习用工法律关系,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5、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支持网约配送、移动出行、网络直播等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中大显身手。建立涉新业态从业人员民商事归口审理机制,实现涉新业态案件电子标识化,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合理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支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支持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发展。

  6、妥善审理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

  准确把握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政策,就企业、劳动者关心的劳动用工涉疫共性问题进行解答,统一裁判尺度,妥善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对弹性、远程办公等工作形态下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加班时长计算等新问题的研究。准确适用期限顺延规定,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克时艰,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7、提升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效能

  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诉前调解前置试点工作,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等加强诉前调解,将“诉前调解分流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六方联动”机制,强化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当事人在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就调解协议申请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对不适宜调解、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依法及时立案受理。

  8、积极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

  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法企同行”系列法律服务活动。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在全市、区(县)常态化提供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服务,共同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用工体检法律服务,采用“一企一策”指导企业排查劳动用工风险点,给予具体改进完善意见建议。指导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深入开展企业走访,重点服务好孵化器、大学科技城园和众创空间孵化的科技企业,让创新企业发展更安心。

  9、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依托江苏微解纷、苏州智慧法院APP、苏州“融诉服”全域诉讼服务平台,对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因复工复产、稳企稳岗所涉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诉讼事项优先办理。推动全市法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全流程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等工作。对于确有困难的劳动者,依法及时采取司法救助措施。

  10、善意文明司法助力稳企稳岗

  对于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等,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灵活采用“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方式,最大程度避免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法规制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劳动人事争议虚假诉讼行为,采取罚款、拘留、移送刑事侦查等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的用工环境。

  11、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通过税费缴纳、社保欠费、案件受理、投诉举报、信访处理、社会舆情等反映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准确研判劳动人事争议态势。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农民工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围绕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主要劳动人事争议类型,强化监测预警,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应对预案。

  12、加强稳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协同联动

  要把做好稳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全市法院重要工作,将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协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构建企业稳就业联络服务机制,指导乡镇劳动监察网格、工会、人民法庭等发挥稳就业前线作用,深入辖区内经济支柱型、劳动密集型、新经济业态等劳动用工矛盾高发或者隐患较多的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梳理重点企业清单,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化解因欠薪、不规范用工等引发的风险隐患,稳定就业,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编:博杰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