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相关事项 吴庆文主持
1月29日,苏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公园管理办法(草案)》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
苏州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已建成类型丰富、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办法(草案)》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委“把苏州建设成一个处处皆景、城在园中的美丽城市”要求,明确公园的定义、分类和适用范围,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公园规划和建设,倡导海绵城市、节约型园林、低碳公园等绿色发展理念;强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突出地方特色,拓展“公园+”理念,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建设行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苏州乡村建设工作实际,突出苏州乡村建设的特色亮点,明确了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等12项重点任务。提出到2025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成为普遍现实,“乡村更美好”成为新时代鱼米之乡苏州样板的鲜明特征。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苏报融媒记者 朱琦/文 濮建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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