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周函)昨天(12月28日),市医保局发布通告,为落实2023年度各项医保新政,同时做好医保账户年度结转工作,医保部门将于2022年12月31日18时至2023年1月1日12时暂停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和各类业务。
根据通告,自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18时至2023年1月1日(星期日)12时,暂停苏州大市(含各县市和吴江区、工业园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结算业务,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无法通过扫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就医购药费用,1月1日12时以后恢复正常服务。
参保人员确需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医购药或办理出入院的,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垫付,在联网结算恢复后,持垫付的票据至原就医购药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办理退费,重新扫码或刷卡结算。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