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苏州新闻 > 正文

苏州个人养老金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10万元

文章来源:苏州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20 10:25:00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苏州成为江苏唯一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地区。记者从苏州银保监分局获悉,截至12月19日,苏州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已累计投保1080件,实现保费收入410万元,市场反响热烈。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从战略全局意义推出的惠民政策,属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主要将起到补充养老资金的功能。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现阶段缴纳上限额度为12000元/年。

“根据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规定,购买个人养老金专属保险产品,参保人可享受在规定的标准内准予税前扣除。”苏州银保监分局人身险科相关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小张应纳税年收入12万元,如果他缴纳了1.2万的个人养老金,可以抵税1200元;如果小张以后应纳税年收入涨到了30多万元,抵税更是可以高达3000元,甚至超过3000元。即使考虑到领取时再补交税的情况,到时候也只需要补交360元”。

据悉,自苏州地区试点以来,苏州银保监分局积极组织各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做大市场规模;做好政策宣传,规范销售行为;及时分析总结,形成苏州经验,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目前,苏州有中国人寿、人民人寿、太平人寿、太平养老、泰康人寿共5家人身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居民可从上述机构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记者 孙佳桦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编:博杰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