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迎喜讯,苏州又双叒获通报表扬!
近日,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通报了各设区市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获江苏省优秀等次,连续五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2022年,全市PM2.5浓度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1.4%,无重度污染天数。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分别为86.7%、92.5%,无劣V类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优于Ⅲ类,太湖连续十五年实现安全度夏。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获省政府督查激励,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达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时序进度。
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苏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项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州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动能进一步加强。
★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占比33.5%,较上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17.95万千瓦。关停24家化工企业,培育绿色工厂20家以上。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全市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118.86万吨,同比增长20.78%;内河集装箱运输量完成14.15万标箱,同比增长35.57%。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完成整治3427家,其中关停取缔2299家、整治提升1128家,助力绿色发展。
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
★治气措施更加精准
完成1631项VOCs清洁原料替代项目、1250项VOCs综合治理项目、1100项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374个储罐分类深度治理、209个集群排查整治工作,培育10家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20667辆,推广2万辆新能源标准车。全市新增或更新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占比为86.8%。
★治水工作更加深入
推进44项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优化调整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增设市考断面113个,健全全市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治水责任。印发实施全部重点国考断面溯源整治工作方案。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规模3.5万吨/日。加大排污口整治力度,长江、太湖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进度分别达到94.1%和99.4%。推进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一湖一策”攻坚行动,推进8大类63项太湖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治土能力稳步提升
有序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全面压实1489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主体责任,12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完成率100%。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99%,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7.6%。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编制完成建设方案。投运9家小量危废集中收集单位,合计收集能力4万吨/年,基本建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
★生态安全扎实推进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成5个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4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全面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全市新建湿地保护小区20余处,新增受保护湿地面积17.7万亩。加快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完成造林4084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0.54%。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提升
★制定出台《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八条举措》,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发布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市免罚案件253件,涉及金额5635万元,轻罚案件367件,涉及金额3075万元。
★完善2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监测监控体系,建成32个水站、35个空气站和VOCs组分站、660个微站,建成全省首个森林生态系统温室气体碳通量监测塔。开展全联全控工作,全市8048家排污单位已联网6421家,完成率81.2%,联网绝对数量全省第一。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29项重点工程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5570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 。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系统编制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9项问题1项(淘汰印染行业落后设备)已完成并通过省级销号,8项按序推进中,交办的289件信访问题已办结277件,办结率95.9%;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0项问题已完成37项,其余推进中,交办的259件信访问题已办结255件,办结率98.5%。
★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2021、2022年国家、省级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销号。
★完成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2022年底,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苏州的项目共9项,8项已全部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成效显著
★印发实施苏州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细化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和主要指标,全域推进示范区建设。
★紧抓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19个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年度投资完成率约101%。大力推进秸秆和水草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4家秸秆收储运中心主体。推进有机肥还田施用工作,推动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高值化,实现有机废弃物处理社会化投资、产品市场化运行。
新年新征程,苏州将以“四敢”精神为引领,以“敢”为先、“卯”足干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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