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 苏州户籍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均标准达764元以上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进一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我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稳定的基本养老服务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记者从今天(8月3日)召开的苏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三年来,全市养老服务支出约32亿元,户籍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均标准达到764元以上。
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从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支持居家上门服务全覆盖、有序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人才培育和激励政策等方面发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领域保障能力。近三年来,全市养老服务支出约32亿元,户籍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均标准达到764元以上,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单个机构床位不少于30张。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含机构新建、改建以及消防安全改造提升。二是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包括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养老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4类。
2019年至2022年,苏州市发改委联合各县级市、区发改部门上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项目16项,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1亿元(10435万元),新增护理、养老和旅居床位超过5300张(5339张)。(苏报融媒记者 林琳 文/摄)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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