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2021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出炉。昆山市连续两年位列全省76个县级市(涉农区)综合排名第一等次。
2021年,昆山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创新,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推进体制机制完善
凝聚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强化责任担当。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并将相关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强化要素保障。整合市级涉农资金16.96亿元,规范5000万元“昆农贷”风险资金池运作,8家农业经营主体获2000余万元金融支持。
强化系统推动。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制度,制定《昆山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度工作意见》,全域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开展农业污染防治,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高标准池塘6.02万亩,高标准蔬菜基地2.17万亩,美丽牧场3家。获评2021年度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
“昆味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和个人达116个。
累计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省级主题创意农园6个。全年农业电子商务销售超20亿元。预计村均可支配收入1058万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2420元,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1.83:1。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加大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培育,设立“新农菁英贷”,选优配强第一书记。新增农业龙头企业8家,累计53家,其中销售超亿元企业1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58.2亿元,同比增长13.9%。
完成“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新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29人,累计认定1716人,持证人数1505人,位居苏州前列。设立最高300万元贷款额度、免抵押的“新农菁英贷”,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3亿元。
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弘扬精神文明时代新风
开展村民素养提升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质行动,推进文明系列评选活动,不断加快乡村教育发展。
推进昆山“市民文明十二条”3.0版宣教工作,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村、社区全覆盖。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级试点建设,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5个区镇和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341个行政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面建成。
淀山湖镇、周市镇市北村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镇、村,现有省级文明镇7个、文明村19个,苏州市级文明镇10个、文明村38个,昆山市级文明镇占比100%,文明村占比86.9%,各类文明家庭达10万余户。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建设宜业宜居美丽家园
优化镇村布局,推进美丽村庄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累计建成省特色田园乡村9个、省传统村落13个、特色康居乡村251个、特色宜居乡村149个、特色康居示范区7个。累计创建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示范镇5个、示范村46个。创建美丽庭院一星户17331户、三星户1945户、五星户612户。
农村无害化公厕改造覆盖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建成82.8公里“美丽农村路”,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推进乡村组织振兴
打造党的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增强网格党建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环境整治、农房翻建、产业振兴等重点工作组建专项攻坚“行动支部”,充分激发党组织活力。
高质量完成农村“两委”换届,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平均年龄43.1岁,实现班子结构“三有三升一降低”。完善村干部积分管理激励机制,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墩苗接力计划”。构建以低收入人群基础数据库为基础,统筹民政、人社、教育、医疗等部门帮扶项目,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监测、精准预警、精准帮扶。低保标准从1045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
2022年是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胜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创新,狠抓任务落实,努力争当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标杆。 (来源:昆山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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