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专稿 吕晓征】
苏州是住建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12月16日,全市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发放。副市长施嘉泓出席活动。
仪式上,苏州市住建局向苏州天荟公寓发放了全市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项目位于姑苏区平津路8号,项目类型为存量纳入。
“存量纳入主要是把市场上一些运营比较好、比较规范的项目纳入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给予它们一定的优惠政策。项目认定书发放后,项目就可以享受税费的支持,那它的租金我们是要求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金”,苏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邹红波介绍。
项目认定书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身份证”,建设运营单位凭借认定书才能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相关手续,享受税费、民用水电气价格等优惠政策,申请银行低息贷款等金融支持。另外,通过发放项目认定书,有利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更规范化管理。该公寓共有1338套(间),分为单人间、一居室和两居室三种房型。
截至目前,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数量位居全省第一,通过提供一张床、一间房、一小套等多种租赁住房,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各类人才的多元化住房需求。
苏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邹红波还表示,按照“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总体安排,明年计划再筹集3万套房源,完成前期以及筹集项目认定书的发放工作,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化管理,全面掌握大市范围内市场租金情况,通过租金比对确保低价租金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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