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领域保障能力,2022年,全市养老服务和建设支出21.2亿元,户籍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均标准从2006年的80元增加到目前的1000元以上。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24.8亿元,积极支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
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民生支出清单管理。苏州制定发布《苏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清单》,涵盖政府供养老年人兜底保障、普惠型养老服务、惠老保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五大类二十项服务项目,逐项明确服务内容、保障范围、支出标准、政府间支出责任,确保民生政策可持续。
优化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3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经济困难等政府养老援助补助对象提供最高每月48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全省率先尝试市场化路径,近三年全市安排1581万元对8453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推动养老服务业多元发展。通过福彩公益金安排9337.7万元,将户籍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年龄由65周岁及以上拓展至60周岁及以上,实现全市188.5万老年户籍人口全覆盖。
有序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3.7亿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已支持建设日间照料中心2170个、助餐点2228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32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对镇(街道)建有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财政给予建安经费的30%奖励。
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近三年投入3.9亿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已支持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165个、床位23363张、运营补贴享受人数达72832人。
完善人才培育和激励政策。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3838.4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员持证率达84%。记者 大秋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